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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務員考試
2023年青島李滄區(qū)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lanrencai.cn       2023-03-24      來源:李滄區(qū)人民政府
【字體: 】              

關于2023年青島市李滄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2023年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將《2023年青島市李滄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見附件),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2023年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存在違規(guī)違紀、缺考科目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青島市李滄區(qū)黑龍江中路615號李滄區(qū)政府2號樓大禮堂。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請考生同時攜帶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考生手寫簽名并署簽名時間),復印件提交現場工作人員留存。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證明材料。擇業(yè)期內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應屆生崗位的應提供未落實過工作單位且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證明。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個人作出承諾后,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yè)生士兵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

4.在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中,“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須提供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須提供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應當提供共青團中央或者共青團山東省委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共青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青島“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上述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報考者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時的工作表現、思想政治表現,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其中,有被借調到縣級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yè)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應明確相關情況。

5.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畢業(yè)生享受公務員招考政策待遇。在資格復審時,要出具畢業(yè)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個人作出承諾后,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6.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復審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復審時出具相關證書的證明,報考者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可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格記錄;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報考者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未參加相關資格(資質)考試和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資格(資質)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應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7.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承諾;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已辭職的,或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相關失業(yè)承諾;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五、其他

1.請考生本人在指定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2.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且未主動告知的,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

3.通過資格復審的,將于面試前公布面試通知單,具體時間另行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青島組工網“公務員招錄”專題,及時下載打印相關材料。

其他未盡事宜按《2023年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2023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面試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32-87630236,13165328236

附件:2023年青島市李滄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

中共青島市李滄區(qū)委組織部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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