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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2010年山東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通知
http://www.lanrencai.cn       2010-09-20      來源:
【字體: 】              

各市黨委組織部、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為落實中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暫行辦法》(中組發(fā)〔2008〕25號),緩解當前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面臨的“案多人少”、“法官、檢察官斷層”的突出問題,規(guī)范法官、檢察官選拔工作,擴大選拔范圍,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的法官、檢察官隊伍,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決定自2010年起,組織開展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工作,面向全國從具備任職條件和資格的人員中,為全省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為確保選拔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選拔人員范圍和條件


  公開選拔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與資格: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 
  (二)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ㄈ┠挲g在23周歲至40周歲之間(1969年10月11日至1987年10月11日之間出生)。 
 ?。ㄋ模┪骞俣苏?、身體健康。 
  (五)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或B證)。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將取得律師資格人員列入法官、檢察官遴選范圍問題的通知》(高檢會〔2009〕4號)規(guī)定,對具備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并已經通過律師考試取得律師資格的執(zhí)業(yè)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可以視為已經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 
  (六)具有相應的法律工作經歷。擬任基層人民法院法官、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從事法律工作應當滿二年;具有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應當滿一年。 
  “從事法律工作”,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解釋,“主要包括從事國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jiān)獄管理、勞動教養(yǎng)管理工作,律師、法律教學研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中的法律工作等。”“從事法律工作”年限按正式參加工作足年足月累計,以2010年10月為截止日期。 
 ?。ㄆ撸M任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和資格。 
  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科級以下干部,經所在單位推薦、黨委組織部門同意,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可以報考。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公開選拔: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四)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其他情形的。 
  參與選拔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單位。


  二、錄用計劃和數(shù)量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在國家核準的政法專項編制和法官、檢察官員額比例限額內進行,由省直接下達計劃。2010年全省基層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檢察院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各160名。對于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將相應核減錄用計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ㄒ唬﹫竺?nbsp;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1日-10月13日。 
  查詢時間:2010年10月12日-10月14日。 
  報名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山東選調生網(wǎng)(www.sdxd.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省委組織部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查看網(wǎng)上報名情況,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wǎng)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自動通過。網(wǎng)上報名期間,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山東選調生網(wǎng)(www.sdxd.gov.cn)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于2010年10月12日-10月15日進行網(wǎng)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wǎng)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報名登記表》、《報考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0年11月1日- 11月4日登錄該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80元。 
 ?。ǘ┵Y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應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報名登記表》、《報考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戶口簿、《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工作單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省委組織部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官、檢察官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法律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審判、檢察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內容和專業(yè)科目內容,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在山東選調生網(wǎng)(www.sdxd.gov.cn)、省高級人民法院(http∥sdfy.chinacourt.org)、省人民檢察院(www.sdjcy.gov.cn)網(wǎng)站公布。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委組織部根據(jù)錄用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jù)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根據(jù)筆試成績,分別劃定各市面試分數(shù)線,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各地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從事法官、檢察官工作應當具備的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邏輯思維、現(xiàn)場應變、語言表達等基本能力及個性特征等方面對法官、檢察官職位的適應程度。 
  面試小組由黨委組織部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有關人員組成,一般不少于7人。面試小組成員應當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業(yè)務素質,公道正派。面試小組中應當有熟悉法官、檢察官業(yè)務和人才測評工作的人員。面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面試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 
  為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監(jiān)督,每個面試考場配備一名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選派的監(jiān)督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面試人員集體宣布。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jù)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職位員額及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錄用職位比例為2:1。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對報考人員進行等額考察,如同一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省委組織部同意后,從該職位其他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考察工作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依據(jù)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和資格,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法官、檢察官職位作出評價??疾觳扇€別談話、發(fā)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疾旖Y束后,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匯總考察情況報省委組織部審核。 
  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組織考察合格者,按照計劃錄用人數(shù)等額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執(zhí)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結果將及時通知本人。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省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可以從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六、錄用審批 


  根據(jù)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提出擬任用人選建議,報省委組織部審定。確定的擬任用人選名單在山東選調生網(wǎng)(www.sdxd.gov.cn)、省高級人民法院(http∥sdfy.chinacourt.org)、省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www.sdjc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間,對接到的有關舉報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公示期滿,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各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組織填寫《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錄用表》、《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錄用表》,用人法院、檢察院蓋章,市委組織部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審核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公開選拔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在依法任命前,應當參加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組織的三個月以上的任職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經培訓合格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分配至基層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檢察院。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檔案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轉送市委組織部。 
  具有公務員身份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試用期半年;其他任職人選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用人法院、檢察院按規(guī)定程序依法任命,辦理任職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未被依法任命的,不得進行公務員登記。 
  錄用人員最低服務期為7年。錄用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xié)議。服務協(xié)議內容與格式,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統(tǒng)一印制。 


  七、監(jiān)督檢查 


  為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考職位、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錄用結果等情況,將以網(wǎng)上公布或登報公布等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將在省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省關于公開選拔工作的紀律和制度規(guī)定,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對弄虛作假、搞非法組織活動的報考人員,取消其參加公開選拔的資格,已經被任命為法官、檢察官職務的,依法撤消任命。 
  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本通知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山東選調生”網(wǎng)(www.sdxd.gov.cn)為本次公選工作指定的工作網(wǎng)站,有關考試信息將在該網(wǎng)站發(fā)布。 
  通訊地址:山東省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工作辦公室(濟南市經十路9977號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A1335房間) 
  郵政編碼:250101 
  聯(lián)系電話:0531—68887314、68887335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2010年9月19日

 附: 山東省2010年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計劃

序號

法官計劃

檢察官計劃

1

濟南

12

10

2

青島

8

10

3

淄博

10

8

4

棗莊

10

8

5

東營

6

6

6

煙臺

3

10

7

濰坊

8

10

8

濟寧

8

11

9

泰安

8

8

10

威海

7

6

11

日照

6

7

12

萊蕪

4

4

13

臨沂

16

14

14

德州

13

12

15

聊城

13

12

16

濱州

14

12

17

菏澤

1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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