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
公安工作是公安主體作用于公安客體的行為內容,也就是公安機關的工作內容。
一、公安工作的概念
公安工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據黨和國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規(guī)保衛(wèi)國家安全與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專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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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且罁卜ㄒ?guī)保衛(wèi)國家安全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專門工作。
國家安全,即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不受侵犯,我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受侵犯。
社會秩序是社會關系的外在形式,是由一定的社會規(guī)范來確認和維系的。只有那些專門由公安法規(guī)所確認和維護的社會關系才屬于社會治安秩序。
二、公安工作系統
公安工作是由多種分工、多個層次聯結成的工作系統,形成有機聯系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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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依法執(zhí)行公安機關職責和權力,專門從事處理案件、事件和事故,進行預防犯罪和治安管理以及進行專業(yè)基礎建設的各項工作。
1、刑事司法性質的工作
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3、武裝保衛(wèi)與專門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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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安法制工作
?。ㄆ撸┕步逃c科研工作
(八)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三、公安工作的主要特點
(一) 國家性與社會性相結合
?。ǘ皠Α钡淖饔门c“盾”的作用相結合。
(三)實力性權威與非實力性權威相結合
?。ㄋ模╇[蔽性與公開性相結合
?。ㄎ澹┘行耘c分散性相結合
(六)機動性與穩(wěn)定性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