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又近年關,又到了一年一度農民工討薪的時候,我們看到討薪似乎是越來越難了。一份來自相關機構的《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顯示,為了索要不足 1000塊錢的工資,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農民工維權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歷時11至21天,很多農民工寧愿選擇社會性的討薪。
一是某縣一個工地,3名男子討薪未果爬上塔吊準備跳樓,最終被消防員救下;二是在一家民營企業(yè)打工的田紹清等21名農民工被欠薪6.9萬元久拖不結,河南省高院院長一經過問,欠款者立時兌現。
【標準表述】
[深度分析]
農民工討薪難與建筑商、老板們本身資金困難、資金無法回籠、銀行貸款難等不無關系。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某些不良商人、老板,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企圖侵吞農民工工資。而農民工往往來自五湖四海,作為弱勢群體的他們,與不良商人對抗時,缺乏組織力量、缺乏法律知識甚至缺乏基本的經濟能力,所謂“討薪難”,難就難在這里。
程序繁冗復雜,消耗農民工時間過長,再比如相關部門推諉,增加了農民工的討薪難度。同時,司法在解決討薪糾紛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法院自當成為討薪者最強有力的保障機關,為受到不公待遇的農民工運送正義。但這需要建立在一個便宜、高效、執(zhí)行力強的司法系統(tǒng)基礎上,對大多數法律知識匱乏的討薪者來說,打官司耗時長、費用高。
[措施]
總結如下措施:
第一,法律途徑
2011年2月26日,惡意欠薪入罪《刑法修正案(八)》明確了惡意欠薪入罪,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將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這一法律條款已經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惡意欠薪入罪,就是提高欠薪者的違法成本,從法律上震懾相關單位和個人不敢欠薪。
人社部與最高法在粵聯合調研制定司法解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成立條件擬定為欠單個勞動者薪金5000到3萬元以上。
第二,司法廳方案
一邊積極通過非訴訟方式協調,一邊準備司法渠道解決。
一方面,由相關機構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組,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導下具體承辦此事,并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來推動討薪的協商談判。
另一方面,通過司法的渠道,一是要求區(qū)政府盡快和市政府取得聯系,請求當地政府積極推動此事順利解決;二是指定區(qū)委常委負責此項工作,同時由區(qū)司法局、工會、勞動保障等部門組成維權工作組,根據事情進展隨時做好開展工作的準備。
第三,法律援助中心建議
農民工討薪維權可走三個途徑,首先,要注意搜集掌握跟用工單位之間簽定的勞動合同、工作證、相關單據等能證明勞動(或勞務)關系的證據。同時,要搜集對方應支付的勞務報酬金額方面的證據。在此基礎上,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維權:
一是積極與用工單位協調,要求其履行相關義務;
二是向政府的勞動、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反映,通過協調促成事情解決;
三是通過仲裁或者訴訟。農民工朋友要及時聯系當地或者家鄉(xiāng)的法律援助機構,以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