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6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2年菏澤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只適用于報考公安機關、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體檢人員)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體檢時間
體檢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報考市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市縣法院檢察院機關、市縣公安機關、地稅縣以下機關的體檢人員(詳見附件1),6月20日體檢;報考縣區(qū)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機關的體檢人員(詳見附件2),6月21日體檢。
體檢人員須于規(guī)定體檢時間早晨7:00,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不準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物品包)和體檢費300元,空腹(作完抽血、B超后統(tǒng)一安排早餐)到菏澤市轉業(yè)軍官培訓中心(菏澤市府東街155號,從火車站、汽車站乘2路公共汽車到市政府站下車,往北走150米路東)集合參加體檢。
三、體檢注意事項
體檢人員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和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不得錯檢、漏檢。除《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外,招錄機關或者體檢人員對其它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后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并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附件:1、6月20日體檢人員名單
3、體檢人員須知
中共菏澤市委組織部 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