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專職消防員招錄簡章
為做好2021年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森林專職消防員招錄工作,進一步充實全市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專職消防隊伍實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專職消防員,招錄簡章如下:
一、招錄人員類型: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指在政府專職消防隊或補充到消防救援隊伍中從事滅火救援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工作單位為濰坊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qū)消防救援大隊所屬的消防救援站。
1、戰(zhàn)斗員:主要從事滅火救援工作;
2、執(zhí)勤消防車駕駛員:主要負責執(zhí)勤消防車操作、駕駛及車輛固定滅火救援設備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通信員:負責日常接處警和執(zhí)勤戰(zhàn)斗過程攝(錄)像及影像資料的傳輸、收集、歸檔工作。
森林專職消防員:指主要從事森林火災防控,同時兼顧洪澇、地震、地質災害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任務,根據實際需要參與常規(guī)滅火救援任務的人員。工作單位為市本級森林專職消防大隊和青州、諸城、安丘、臨朐、昌樂森林專職消防中隊。
二、招收數量: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全市計劃招收政府專職消防隊員248人,其中戰(zhàn)斗員174人,執(zhí)勤消防車駕駛員57人,通訊員17人。
森林專職消防員:全市計劃招收森林專職消防員188人。
三、招錄條件
招錄對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憲法、法律和規(guī)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自愿加入政府專職和森林專職消防隊伍;
4、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年齡18-30周歲(出生時間為1990年9月1日-2003年9月1日出生),持有B2及以上駕證人員應聘執(zhí)勤消防車駕駛員崗位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最高不超過35周歲);
森林專職消防員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出生時間為1985年9月1日-2003年9月1日出生),部分從事森林滅火工作年限較長、經驗豐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員,年齡可適度放寬到45 歲以下,原則上不超過招收數量的10%(需出具從事森林滅火工作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森林專職消防員優(yōu)先從本市行政區(qū)域常住人口中招錄;
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退役士兵、職業(yè)院校的消防及相關專業(yè)畢業(yè)生,有無人機飛手、汽車修理工從業(yè)資格證書、其他中級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特殊專業(yè)人才優(yōu)先招錄;
5、具備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畢業(yè)證件原件齊全);
6、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不得有紋身(凡體檢不合格、評殘或患有影響執(zhí)勤訓練傷病的不得參加招錄);
7、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審查標準);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或受過黨、政紀處分的,處分期未滿的;
2、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或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親屬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有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正在服刑者;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17時。
(一)報名方式。
招錄對象可登錄“濰坊市應急管理局”“濰坊消防”微信公眾號,查看招錄信息,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下載網址:https://pan.baidu.com/s/1UClWwb2dxvfXJxgephSCFA
提取碼:1234。或掃描文末二維碼,自愿報名政府專職的填寫附件1,自愿報名森林專職的填寫附件2),將電子版報名表發(fā)送至郵箱:wfslxiaofang@163.com。報名后請保持電話暢通,及時接收電話或短信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后續(xù)資格審查和考核。報名咨詢電話:0536-3082082。
(二)注意事項。
報名時只能從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和森林專職消防員中選擇其一進行報名,嚴禁同時報名(若同時填報視為報名無效);在報名表中填寫報考單位和“是否服從跨縣市區(qū)調劑”“是否服從跨類型調劑”選項,錄用時按照招錄意向擇優(yōu)錄取,需要調劑時將對選擇服從調劑人員按照“就近原則”進行調劑錄取。
五、資格審查及招錄考核
森林專職消防員由濰坊市應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共同組織資格審查和招錄考核;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由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和招錄考核。
(一)資格審查。符合應聘條件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職業(yè)技能證書、駕駛證、退役證、森林工作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錄資格。
(二)體能測試。主要考核招錄對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韌素質等,考核科目包括單杠引體向上、10x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四項內容。(標準見附件3)
(三)心理測試和面試。心理測試使用全國消防員心理測查系統(tǒng)進行測試,主要考察招錄對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調節(jié)能力;面試參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錄人員做法實施,實行量化評分,主要考察招錄對象的身體形態(tài)、儀容儀表、語言表達、交流溝通能力。
(四)體格檢查。通過資格審查、體能測試、心理測試和面試的招錄對象統(tǒng)一組織到市級三甲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招錄;招錄對象對體格檢查結果有疑問的,將招錄辦公室和醫(yī)院共同研究后,可以按規(guī)定進行一次復檢,體格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通過服用藥物或其它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檢,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對已評定殘疾等級和嚴重傷病治療記錄等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錄。
(五)政治審核。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進行組織,具體考察招錄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家庭情況、現實表現等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資格:
1、政治考核參照國家消防員招錄標準,不符合要求的;
2、發(fā)生違法行為,被公安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提供個人征信證明);
4、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的;
5、受過黨(團)、政紀處分的;
6、曾參加濰坊市范圍內政府專職消防員、森林專職消防員招錄,通知錄用后無故放棄或因培訓、工作期間有消極怠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自動離職和被單位辭退的;
7、具有不適合從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資格審查、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及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錄用、工資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錄用。按照招錄計劃和招錄對象個人體能測試、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綜合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
(二)待遇。政府專職消防隊員試用期結束后平均月工資為5300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工資逐年遞增;持有B2以上駕駛證,且能夠擔任執(zhí)勤消防車駕駛員的發(fā)放崗位補貼;在職期間優(yōu)秀政府專職消防員,達到符合年限經考核合格后可代理站長,提任站長助理、班長、副班長等行政職務,享受相應職務補貼;表現優(yōu)秀的可推薦加入中國共產黨。入職后免費提供與在編消防員同等標準的食宿、體檢和專業(yè)技術培訓待遇,按季節(jié)特點免費發(fā)放制式服裝和被裝。退伍軍人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按照《濰坊市政府專職消防員管理辦法》相關套改規(guī)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套改為相應等級的政府專職消防員。符合國家行政編制消防員招錄要求的,在職期間可以考取國家編制消防員,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工齡取整計入國家行政編制消防員工齡。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兩年以上,年齡18-30周歲,可由單位推薦參加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干部招錄考試(具體報名資格按照當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干部招錄公告為準)。政府專職消防員年度工作或參與重大滅火救援任務表現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獎表彰機會,同時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群團組織表彰獎勵體系,享有“消防救援職業(yè)年金”制度和退出機制,享受交通出行、參觀景點、看病就醫(yī)等優(yōu)待政策。
森林專職消防員工資、生活經費保障在全省森林消防隊伍隊員待遇標準出臺之前,隊員薪資待遇參照市、縣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員標準(工資、保險、伙食費、被裝費)執(zhí)行。
(三)管理。專職消防隊員執(zhí)行24小時駐勤制度,實行準軍事化、準現役封閉式管理,統(tǒng)一食宿和著裝,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輪值班制,除重大活動安保戰(zhàn)備外,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并按照規(guī)定享受婚假、護理假和年休假。在省應急廳和省消防總隊未下發(fā)專門管理規(guī)定前,森林專職消防員統(tǒng)一參照上述管理要求執(zhí)行。
七、入職及崗前培訓:
新招錄專職消防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為五年,試用期為三個月,發(fā)放試用期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內按要求參加支隊統(tǒng)一崗前培訓,培訓為封閉式,期間無急、特殊情況不允許請假。
八、特別提示
(一)疫情防控期間,參加資格審核和招錄考核時,請報名人員做好自我防護措施,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登記。對故意隱瞞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本次招錄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組織或個人舉辦考試、測試輔導培訓班;不接受以任何組織或個人名義推薦的報名人員;任何組織或個人以承諾推薦報名、確保招錄為形式的有償服務均與招錄方無關。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招錄對象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或故意隱瞞事實的;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招錄資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參與組織作弊的;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招錄對象的,以及其他擾亂招錄工作秩序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四)招錄對象要確保電話暢通,注意接聽接收電話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體時間、地點參加考核,因招錄對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參加招錄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招錄對象本人承擔。
招錄工作辦公室地址:濰坊市寒亭區(qū)泰祥街9000號,消防救援支隊,電話:0536-308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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