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昌樂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入圍及現場資格審查通知
根據《2019年濰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經研究,2019年昌樂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確定為32.4分,現將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查時間
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二、審查地點
昌樂縣人社局人事管理與工資福利科(昌樂縣城關商務社區(qū)1號樓1070室),聯系電話:0536-6235279。
三、提交材料
面試入圍的考生(見附件)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的還須持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內含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和《簡章》中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
有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9年9月25日之前取得)。
2、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同意應聘介紹信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或從業(yè)時間、本人現身份、同意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的意見等。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確有困難的,最晚可在面試成績公布后第三個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視為棄權。
3、對于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相應的合同及繳納保險證明。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
4、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以及戶籍等證明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的,還需提供入伍、退役相關證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就業(yè)報到證以及戶籍證明材料;報考從優(yōu)秀村黨組織書記中招聘鎮(zhèn)街事業(yè)編制人員定向崗位的,還需提供在職且連續(xù)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滿2屆的證明材料。
?。怠⒑M饬魧W人員以海外取得學歷、學位應聘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須當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自備零錢)。
2、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3、凡自愿放棄的考生,請主動與昌樂縣人社局聯系,并簽署放棄聲明。
4、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面試時間、地點等信息,將通過中國·昌樂門戶網站-部門之窗-人社局(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發(fā)布,請考生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附件:2019年昌樂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昌樂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