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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務員考試
2021年日照莒縣事業(yè)單位招聘33人簡章
http://lanrencai.cn       2021-04-20      來源:莒縣人民政府
【字體: 】              

2021年莒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莒縣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現將2021年莒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面向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用于專項招聘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含擇業(yè)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2019、2020年高校畢業(yè)生)。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2016年以前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到莒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19年以前選派的莒縣生源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和山東項目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后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已按照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日照戶籍、日照生源或入伍地為日照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必須符合以下三種情形之一:1.通過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入伍,退役后回原錄取高校完成學業(yè)的;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學業(yè)的;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后入伍退役的。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錄(招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在2年內被各級機關或財政補助的事業(yè)單位錄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將《城鎮(zhèn)退役士兵自謀職業(yè)證》交回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并退回發(fā)給的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不再享受自謀職業(yè)優(yōu)惠政策。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4月26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

查詢時間:2021年4月26日11:00—4月29日16:00

報名方式:

1.計算機端:登錄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juxian.gov.cn)報名;

2.手機端:應用“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選擇“2021年莒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行報名。

報名時優(yōu)先推薦通過網站方式,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保證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網站或“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處理好后上傳報名系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21年4月26日11:00—4月29日16:00

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確認初審結果。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后進行初審,其中對考生所學專業(yè)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進行審核,專業(yè)界定以所獲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且在學信網上能夠查核到的為準。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網上報名期間,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1年4月26日11:00—4月30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或應用“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2021年莒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初審通過后,于2021年4月30日12:00前將相應材料電子版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發(fā)送至郵箱jxrsjrlzypzk@rz.shandong.cn,郵件主題應統一為:“筆試費用減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并撥打0633-7962716電話進行確認。減免筆試考務費認定結果以電子郵件反饋。減免考務費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證(正反兩面);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殘疾人應聘的,提供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社保卡搭載的殘疾人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為未交費不再受理。

(四)招聘計劃核減及崗位改報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縣直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可按實有人數參加筆試、面試,根據考試考核情況確定是否聘用。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按規(guī)定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本次莒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xù),改報只進行一次。請報名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四、考試和現場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在后續(xù)工作中發(fā)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二)現場資格復審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按規(guī)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復審結果負責。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2021年莒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含誠信承諾書)、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留存?zhèn)洳椋┘?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4月26日之前取得)。

(3)在職人員(含委培、定向)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4)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崗位的,還需提供戶口本,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關簽發(fā)的就業(yè)報到證,服役退役及接收等相關證明材料。

(5)應聘服務基層人員定向招聘崗位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其中“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需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

(6)應聘限制莒縣戶籍(生源)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戶口本或參加高考證明材料。

(7)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8)海歸留學人員以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對暫未取得認證的,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并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9)招聘崗位需要提供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在不同單位從事相關工作的,應分段提供。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1年4月26日為截止日期。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面試人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職業(yè)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現場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費按規(guī)定收取。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等額組織。

考察參照《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應聘人員檔案基本信息涂改嚴重、涉嫌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記載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疾旃ぷ餍〗M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確因工作需要擴大考察體檢范圍的,須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莒縣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聘用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聘用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與受聘人員在聘用合同中約定服務期。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相關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認定和處理。

(三)莒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633-7962716。

本《簡章》由中共莒縣縣委組織部、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莒縣縣委組織部

中共莒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2021年莒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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