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東港區(qū)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筆試公告
一、筆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日照第三實驗中學(興海路97號)
二、準考證領取安排:
1、領取時間:2015年7月25上午7:30—8:30
2、領取地點:日照第三實驗中學(興海路97號)
3、考生需憑本人身份證領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領
三、看到通知公告的考生,請務必于2015年7月24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致電確認,確認電話:0633—3663390。
2015年7月23日
考 生 須 知
1.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且與報名時一致)僅限于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2.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上;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3.考生進入考場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鉛筆刀和橡皮。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財會類的可以帶沒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4.試卷發(fā)放后,考生應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不得做其它標記。5.考試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方可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上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6.客觀題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鉛筆填涂的按零分處理;主觀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試卷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7.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jiān)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9.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收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處理。
準考證要妥善保管,以備面試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