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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務員考試
2015年聊城市公務員考試體檢考察通知
http://www.lanrencai.cn       2015-07-29      來源: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關于對2015年考錄公務員進入體檢考察范圍考生進行體檢的通知


  根據(jù)《2015年聊城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定于2015年8月5日對進入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范圍的考生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進行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請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非公安類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附后,公安類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8月4日體能素質(zhì)測評結束后公布。)于8月5日上午6:00前,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和體檢費300元到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振興西路166號)門口集合。除特殊情況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資格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該考生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上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shù)據(jù)庫。


  全市公務員考錄的體檢工作,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市縣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和茌平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綜合管理A職位、綜合管理B職位、綜合管理(定向考錄)職位等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有關體檢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附件:1、2015年聊城市考錄公務員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非公安類)


  2、體檢須知


  3、體檢考生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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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考錄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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