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菏澤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檢公告
2020年菏澤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已確定,體檢定于2020年11月5日進行,現就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
根據錄用計劃和綜合成績的職位排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詳見附件)。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本次錄用體檢工作,執(zhí)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文件等有關規(guī)定。
三、體檢集合時間地點
本次錄用體檢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實施。體檢在公務員錄用體檢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
集合時間:2020年11月5日早晨6:30(體檢人員見附件)。
集合地點:菏澤市公安局西大門口(八一路與天香路交叉口東北側)。
凡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取消其擬錄用資格。
四、體檢注意事項
(一)考生需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不準攜帶任何通信工具和物品包參加體檢)、近期2寸彩照2張和體檢費350元,空腹參加體檢(完成抽血、B超檢查后統(tǒng)一安排早餐)。
(二)體檢人員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和體檢醫(yī)師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經工作人員或體檢醫(yī)師提醒在規(guī)定時間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三)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錄機關將給予其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招錄機關將給予其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例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五)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六)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五、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根據我省有關規(guī)定,廣大考生須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體檢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人員接觸。持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請及時與菏澤市公安局聯系。請考生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身份確認、體檢檢查、用餐等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凡違反我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其它未盡事宜詳見《2020年山東省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簡章》、《2020年菏澤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和《2020年菏澤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聯系電話:0530-3332592。
附件:2020年菏澤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檢人員名單
菏澤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8日